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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社區總體營造第二社區營造中心

 

92年度計畫

計畫目標

社造點徵選公布

 

 

 

91年度計畫

計劃緣由

甄選要點

社造點徵選辦法

社造員徵選辦法

陪伴社區甄選辦法

0310公開徵選社區名單

0310公開徵選紀實

0503創意方案工作坊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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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社區總體營造第二社區營造中心

社區營造點甄選辦法

   甄選資格:

(1)  社區組織(如:一般村、里辦公室、各社區發展協會)

(2)  已立案或尚未立案之民間團體(如:非營利組織、文史工作室、民間社團等)

 甄選類別:

        各甄選團隊可依文化振興、區域活化、生活與環境、飲食與農產、歡光與產業、

社區照顧等社區議題提擬社區營造方案計畫書,並請依自身社區營造經驗基礎之

不同而選擇「播種部」或「開花部」之甄選。

(1)社區營造點甄選申請表(附件一)

(2)社區營造方案計畫書(計畫形式不拘,計畫名稱自訂,但計畫內容應包含:我們的社區特色、我們的社造夢想、我們的社造做法、我們的計畫創意及困境、我們組織內外的動員力等部份。)

(3)我們的工作夥伴:提案團隊工作人員名冊,包含姓名、職稱、學經歷、專長。

 我們的工作成果:曾執行社區總體營造之成果資料,如計畫名稱、執行方案資料或相關照片。

備註1.1)、(2)、(3)為報名參加的團隊必備之文件,(4)為甄選「開花部」的團隊應具備之資料。

備註2.社區營造方案計畫書請儘量以打字橫式撰寫,並附上磁片檔案連同其它甄選文件一併寄至本會。

   甄選方式:

      (1) 書面公開審查(50%)即日起至91年3月2日(含)止,請備妥上述「甄選文件」七份,郵寄至:南投縣埔里鎮北澤街41號 新故鄉文教基金會收,信封外請註明「應徵社區營造點文件」。營造中心將聘請七位評選委員(文建會推薦代表專案管理中心營造中心各1名,外聘專家學者4)進行書面審查,並於91年3月9日完成書面評審。書面公開審查分數達25分(含)以上者,始得進入公開甄選活力營之評選。

     (2) 公開甄選活力營(50%):為使評選工作能達到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並相互學習之精神,本區將於91年3月10日進行社區營造點之公開甄選。各甄選團隊報告該方案計畫之形式不拘,以各團隊最能表現自我特色的方式呈現,報告時間以10分鐘為限

     (3) A書面公開審查標準: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a「開花部」依計畫創意性(10%)、可行性(10%)、永續性(10%)、社區組織及動員力(10%)、具體工作成果(10%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b「播種部」依計畫創意性(15%)、可行性(20%)、社區動員力(15%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B:公開甄選活力營審查標準:依計畫創意性(12%)、可行性(12%)、永續性(10%)、社區熱忱與合作能力(12%)、報告形式(4%)評比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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