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
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「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社區總體營造執行方案」。
二、主辦單位
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(中部辦公室)
三、承辦單位
財團法人新故鄉文教基金會
四、辦理範圍
本區甄選範圍含南投縣草屯鎮、南投市、集集鎮、中寮鄉、魚池鄉、國姓鄉、埔里鎮。
五、甄選目的
為協助九二一重建區發展社區總體營造,透過地方資源及價值的發現,建立社區的自主性、自發性、自信性,為重建注入活水,展現在地行動與區域植根的力量,並開創二十一世紀永續社會的可能,特訂定本辦法,以甄選執行社區總體營造之社區點、社區營造員及陪伴社區。
六、甄選項目
(一)甄選十五個社區營造點
依提案社區資源取得的迥異,以及居民自主能力之不同,茲將社區營造點分成「播種部」及「開花部」兩大類。
1、
「播種部」社區營造點:甄選五個有意從事社區總體營造之社區新生軍,由本區輔導其社區營造之基礎建構,包含對社區營造觀念的啟發、實務操作經驗的入門、社區居民共識的凝聚及資源的引介等。
2、
「開花部」社區營造點:甄選十個已具備社區營造雛形及運轉能力之社區,由本區協助該社區自我體質之提昇、引發社區活力及想像,在社區營造的行動中創造故鄉生命,展現夢想實踐的力量。
入
選之各社區營造點得以向文建會申請社區總體營造之專案補助費用。
(二)甄選十五個社區營造員
協助十五個社區營造點各項工作之執行,薪資及保險依文建會相關規定給付,為月薪新台幣兩萬元整(含勞、健保)。
(三)甄選五個陪伴社區
為協助「播種部」社區營造點規畫發展,甄選陪伴社區五個,入選之陪伴社區得以向文建申請社區總體營造之專案補助費用。
七、評選委員
依據專案管理中心訂定之要點由本區籌組七位評審委員,其組成為文建會推薦代表1名,專案管理中心1名,營造中心1名,外聘專家學者4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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